椒举娶于申公子牟〔1〕,子牟有罪而亡,康王以为椒举遣之〔2〕,椒举奔郑,将遂奔晋。蔡声子将如晋〔3〕,遇之于郑,飨之以璧侑〔4〕,曰:“子尚良食〔5〕,二先子其皆相子〔6〕,尚能事晋君以为诸侯主〔7〕。”辞曰:“非所愿也。若得归骨于楚,死且不朽。”声子曰:“子尚良食,吾归子。”椒举降三拜,纳其乘马〔8〕,声子受之。
【注释】
〔1〕椒举:楚国大夫伍举,为伍子胥先人。申公子牟:楚国王子牟,因封于申,故称申公。
〔2〕康王:楚国君主,芈姓,熊氏,名昭。遣之:放走子牟。
〔3〕蔡声子:蔡国大夫公孙归生,字子家。
〔4〕璧侑:用玉璧劝酒。
〔5〕尚:勉力。良食:多进食。
〔6〕二先子:指椒举父亲伍参和蔡声子父亲子朝。相:辅助。
〔7〕诸侯主:诸侯盟主。
〔8〕乘马:四匹马。
【译文】
楚国大夫椒举娶申公子牟之女为妻,子牟有罪逃亡,楚康王以为是椒举放走子牟,椒举逃奔郑国,准备再逃奔晋国。蔡声子将到晋国聘问,在郑国遇见椒举,设宴款待椒举,并以玉璧劝椒举饮酒,说:“您努力多吃饭,我们两位先人在天之灵都会帮助您,努力事奉晋君作为诸侯盟主。”椒举推辞说:“这不是我的愿望。如果我死后能够回到楚国,那么我虽死而不朽。”蔡声子说:“您努力多吃饭,我会想法让您回归楚国。”椒举下台阶三次拜谢蔡声子,送给蔡声子四匹马,蔡声子接受了。
还见令尹子木〔1〕,子木与之语,曰:“子虽兄弟于晋〔2〕,然蔡吾甥也〔3〕,二国孰贤?”对曰:“晋卿不若楚,其大夫则贤,其大夫皆卿材也。若杞梓、皮革焉〔4〕,楚实遗之〔5〕,虽楚有材,不能用也。”子木曰:“彼有公族甥舅,若之何其遗之材也?”对曰:“昔令尹子元之难〔6〕,或谮王孙启于成王〔7〕,王弗是〔8〕,王孙启奔晋,晋人用之。及城濮之役,晋将遁矣〔9〕,王孙启与于军事〔10〕,谓先轸曰〔11〕:‘是师也,唯子玉欲之,与王心违〔12〕,故唯东宫与西广实来〔13〕。诸侯之从者,叛者半矣,若敖氏离矣〔14〕,楚师必败,何故去之!’先轸从之,大败楚师,则王孙启之为也〔15〕。
【注释】
〔1〕令尹子木:屈建。
〔2〕兄弟于晋:蔡、晋同为姬姓,为兄弟之国。
〔3〕蔡吾甥也:楚、蔡为甥舅之国。
〔4〕杞梓:楚国生长的杞树和梓树,为上等木材。
〔5〕遗(wèi):赠送。
〔6〕子元之难:公元前664年,楚令尹子元图谋以楚成王之母为妻,被申公斗班杀死。
〔7〕谮:进谗言。王孙启:子元之子。
〔8〕弗是:不辨是非。
〔9〕遁:逃走。
〔10〕与:参与。
〔11〕先轸:晋军主帅。
〔12〕唯子玉欲之,与王心违:楚成王不欲与晋交战,子玉坚持,成王怒。子玉,楚令尹成得臣。
〔13〕东宫:太子属下的部队。西广:楚军分为东、西二广,即左、右两军。西广为右军。
〔14〕若敖氏离矣:城濮之战,随子玉参战的若敖氏亲兵只有六百人。若敖氏,楚子熊鄂儿子熊仪称若敖,其支族号若敖氏。
〔15〕王孙启之为也:按,此事未见《左传》记载。
【译文】
蔡声子出使回来,到楚国去见令尹子木,子木与他交谈,说:“您与晋国虽然是兄弟关系,然而蔡君与楚王是甥舅,您认为晋楚两国卿大夫哪一国更贤明?”蔡声子回答说:“晋国的卿不如楚国的卿,但晋国大夫却很贤明,他们的大夫都是卿相之材。如同杞树、梓树、皮革一样,都是楚国赠送晋国的,楚国虽然有人才,但自己不能任用。”子木说:“晋君有自己的公族子孙和甥舅,为什么还要楚国送他们人才呢?”蔡声子回答说:“从前楚国有令尹子元之难,有人向楚成王进王孙启的谗言,楚成王不辨是非,王孙启因此逃奔晋国,晋人重用王孙启。到晋楚城濮之战,晋国本来打算逃遁,王孙启参与晋国军事谋划,他对晋军主帅先轸说:‘楚国这次出兵,只有子玉一个人想打,与成王想法相违背,因此楚国只有东宫卫队与西广参战。诸侯们随从楚国的,叛离者过半,若敖氏已经叛离,楚军必败,为什么要撤兵呢!’先轸听从了王孙启的建议,大败楚军,这是楚人王孙启之所为啊。
“昔庄王方弱〔1〕,申公子仪父为师〔2〕,王子燮为傅〔3〕,使师崇、子孔帅师以伐舒〔4〕。燮及仪父施二帅而分其室〔5〕。师还至,则以王如庐〔6〕,庐戢黎杀二子而复王〔7〕。或谮析公臣于王〔8〕,王弗是,析公奔晋,晋人用之。实谗败楚〔9〕,使不规东夏〔10〕,则析公之为也〔11〕。
【注释】
〔1〕方弱:未满二十岁。弱,二十岁为弱冠之年。
〔2〕申公子仪父:楚国大司马斗克。
〔3〕王子燮:楚公子。
〔4〕师崇:楚太师潘崇。子孔:楚令尹成嘉。舒:偃姓诸侯国。
〔5〕燮及仪父施二帅而分其室:施,判罪。二帅,师崇、子孔。室,家资,包括封邑及其财产。据《左传》,公子燮与仪父作乱,城郢,使贼杀子孔,未能成功。并无杀师崇与子孔而分其室之事。
〔6〕以:挟持。庐:楚邑。在今湖北南漳东。
〔7〕庐戢黎杀二子而复王:戢黎,庐邑大夫。二子,王子燮、仪父。按,上述事在公元前613年。
〔8〕或谮析公臣:有人进谗,以为析公臣知道王子燮和仪父的阴谋。析公臣,楚国大夫。
〔9〕实谗败楚:据《左传》声子论楚材晋用一段记载,公元前585年,晋楚在绕角交战,“晋将遁矣,析公曰:‘楚师轻窕,易震荡也。若多鼓钧声,以夜军之,楚师必遁。’晋人从之,楚师宵溃。”
〔10〕不规东夏:楚师败退后,“晋遂侵蔡,袭沈,获其君,败申、息之师于桑隧,获申丽而还。郑于是不敢南面。”规,占有。东夏,指楚国东部蔡、沈两国。
〔11〕析公之为也:此段记析公在绕角之战中献计败楚事,《左传》声子论楚材晋用一段与此基本相同,但与《左传·成公六年》所记绕角之战的过程不一致,《左传》记此战晋楚遇于绕角,楚师还,晋遂侵蔡,楚以申、息之师救蔡,御诸桑隧,晋师不战而还。
【译文】
“从前楚庄王未满二十,申公子仪父做太师,王子燮做太傅,派师崇、子孔统帅楚军征伐舒国。王子燮和仪父判师崇、子孔二帅有罪,分了他们的家室财产。师崇、子孔率楚军回国,王子燮和仪父又挟持庄王到庐邑,庐邑大夫戢黎杀死王子燮和仪父二人,送庄王回到国都。有人向庄王进析公臣的谗言,庄王不辨是非,析公臣逃奔晋国,得到晋人任用。实在是谗言促使楚国在绕角战役中失败,使楚国无法占有东部蔡、沈二国,这是析公之所为啊。
“昔雍子之父兄谮雍子于恭王〔1〕,王弗是,雍子奔晋,晋人用之。及鄢之役〔2〕,晋将遁矣,雍子与于军事,谓栾书曰〔3〕:‘楚师可料也〔4〕,在中军王族而已〔5〕。若易中下〔6〕,楚必歆之〔7〕。若合而臽吾中〔8〕,吾上下必败其左右〔9〕,则三萃以攻其王族〔10〕,必大败之。’栾书从之,大败楚师,王亲面伤〔11〕,则雍子之为也〔12〕。
【注释】
〔1〕雍子:楚国大夫。父兄:指雍子同宗父兄。
〔2〕鄢之役:指公元前575年晋楚鄢陵之战。按,《左传》记雍子为晋献计败楚是在公元前573年的彭城之役。
〔3〕栾书:晋国正卿。鄢陵之战中晋中军将。
〔4〕料:对抗,抵挡。
〔5〕中军王族:中军之中楚王室同宗亲兵。
〔6〕易中下:中军和下军互换位置。
〔7〕歆:贪图。
〔8〕合:交战。臽(xiàn):通“陷”,陷入。中:中军。
〔9〕上下:晋国上军、下军。左右:楚国左军、右军。
〔10〕三萃:集合上军、下军、新军三军力量。
〔11〕王亲面伤:鄢陵之战中,楚恭王被射中眼睛。
〔12〕则雍子之为也:此段记雍子在鄢陵之战中献计败楚军不见于《左传》,与《左传》声子论晋材楚用一段亦不同。
【译文】
“从前雍子同宗父兄向楚恭王进雍子的谗言,恭王不辨是非,雍子逃奔晋国,得到晋人任用。到晋楚鄢陵之战,晋国本来准备逃遁,雍子参与晋国军事谋划,他对晋军主帅栾书说:‘楚军可以抵抗,它的主力在中军王室亲兵而已。如果晋国变换中军、上军位置,楚国一定会贪利而进攻。如果两军交战而楚军陷入晋国中军,晋国上军和下军一定能打败楚国左军和右军,这样晋国集合上军、下军、新军三军力量进攻楚军王室亲兵,一定能大败楚军。’栾书听从了雍子的建议,大败楚军,恭王本人眼睛受伤,这是雍子之所为啊。
“昔陈公子夏为御叔娶于郑穆公〔1〕,生子南〔2〕。子南之母乱陈而亡之,使子南戮于诸侯〔3〕。庄王既以夏氏之室赐申公巫臣,则又畀之子反,卒于襄老〔4〕。襄老死于邲〔5〕,二子争之〔6〕,未有成〔7〕。恭王使巫臣聘于齐,以夏姬行,遂奔晋〔8〕。晋人用之,实通吴、晋〔9〕。使其子狐庸为行人于吴〔10〕,而教之射御,导之伐楚。至于今为患〔11〕,则申公巫臣之为也。
【注释】
〔1〕陈公子夏:陈宣公之子。为御叔娶于郑穆公:御叔娶郑穆公之女夏姬为妻。
〔2〕子南:即夏徵舒。
〔3〕子南之母乱陈而亡之,使子南戮于诸侯:御叔早死,夏姬与陈灵公及孔宁、仪行父淫乱,夏徵舒杀死陈灵公。公元前598年,楚庄王灭陈,杀夏徵舒。
〔4〕庄王既以夏氏之室赐申公巫臣,则又畀(bì)之子反,卒于襄老:据《左传》,庄王本欲自取夏姬,申公巫臣谏止;子反欲取之,巫臣又谏止;卒与连尹襄老。夏氏之室,夏姬。申公巫臣,楚国大夫。畀,给。子反,楚国司马。襄老,楚国连邑之尹。
〔5〕襄老死于邲:公元前597年晋楚在邲地交战,襄老被晋荀首射死。
〔6〕二子:子反和申公巫臣。之:指夏姬。
〔7〕成:定局。
〔8〕恭王使巫臣聘于齐,以夏姬行,遂奔晋:申公巫臣在邲之战后就施计让夏姬回了郑国,前589年,楚恭王使巫臣于齐,巫臣先至郑取夏姬,闻齐在鞌之战中战败,乃奔晋。
〔9〕实通吴、晋:申公巫臣奔晋后,子反灭其族。申公巫臣劝晋国联吴抗楚。
〔10〕行人:外交官。吴:姬姓诸侯国,周太王之子泰伯、仲雍之后,建都于吴,即今苏州。
〔11〕至于今为患:吴与晋联合,伐巢、取驾、克棘、入州来,楚疲于奔命。
【译文】
“从前陈公子夏为儿子御叔娶郑穆公之女夏姬为妻,生下子南。子南之母夏姬淫乱陈国而导致国家灭亡,使子南被诸侯所杀。庄王先是以夏姬赐给申公巫臣,随之又将夏姬赐给司马子反,最终赐给襄老。襄老死于邲之战,子反和申公巫臣二人争夺夏姬,尚未有定局。恭王派申公巫臣到齐国聘问,申公巫臣携带夏姬出使,于是逃奔晋国。巫臣得到晋人任用,实在是他促成吴、晋联盟。巫臣派儿子狐庸作为行人出使吴国,教吴军射箭驾车,引导吴人伐楚。至今吴国仍然是楚国祸患,这是申公巫臣之所为啊。
“今椒举娶于子牟,子牟得罪而亡,执政弗是,谓椒举曰:‘女实遣之。’彼惧而奔郑,缅然引领南望〔1〕,曰:‘庶几赦吾罪〔2〕。”又不图也,乃遂奔晋,晋人又用之矣。彼若谋楚,其亦必有丰败也哉〔3〕。”
【注释】
〔1〕缅然:远远地。引领:伸长脖子。
〔2〕庶几:表示揣测、希望之辞,差不多,大概。
〔3〕丰败:大败。
【译文】
“如今椒举娶子牟之女为妻,子牟得罪逃亡,楚国执政之卿不辨是非,对椒举说:‘实际是你放走了子牟。’椒举恐惧而逃奔郑国,他远远地伸长脖子南向望楚,说:‘大概楚国会赦免我的罪过吧。”如果楚国不想办法将他召回,他就会逃奔晋国,晋人又要任用他了。如果他谋害楚国,一定会让楚国大败啊。”
子木愀然曰〔1〕:“夫子何如,召之其来乎?”对曰:“亡人得生,又何不来为?”子木曰:“不来,则若之何?”对曰:“夫子不居矣〔2〕,春秋相事〔3〕,以还轸于诸侯〔4〕。若资东阳之盗使杀之〔5〕,其可乎?不然,不来矣。”子木曰:“不可。我为楚卿,而赂盗以贼一夫于晋,非义也。子为我召之,吾倍其室〔6〕。”乃使椒鸣召其父而复之〔7〕。
【注释】
〔1〕愀(qiǎo)然:忧愁的样子。
〔2〕不居:不会安居。
〔3〕春秋相事:四时出使聘问之事。
〔4〕还轸:回车。轸,车后横木。
〔5〕资:收买。东阳:楚国北方之邑。
〔6〕室:家财。
〔7〕椒鸣:椒举之子。复:复位。
【译文】
子木忧愁地说:“您看如何是好呢,如果召他,他会回来吗?”蔡声子回答说:“逃亡之人已经获得生路,他为何要回来呢?”子木说:“如果他不回来,怎么办?”蔡声子说:“那您就不能安居了,四时出使聘问,乘车遍访各国诸侯。如果收买东阳强盗,让强盗杀掉椒举,可行吗?不然的话,他就不愿回来了。”子木说:“不可这样做。我身为楚卿,居然收买强盗到晋国去暗杀一个人,这是不义的事。您替我召回他,我会封他加倍的财产。”子木于是派椒鸣召回其父椒举,恢复他的大夫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