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革论君之过
公元前573年,晋厉公被晋卿栾书、中行偃杀死。消息传到鲁国,鲁成公要朝臣分析,这究竟是君主的过错还是臣子的罪恶。太史里革旗帜鲜明地指出,这是君主的过错。里革分三个层次对此作了阐述:首先,君主权威很大,君主失去权威以至于被杀,这说明君主的过错很多。其次,君主应该纠正邪恶,如果君主放纵私邪,那么就会助长邪恶势力。第三,如果君主以邪恶统治民众,不能任用善人,那么这个君主就是自取灭亡。里革历举夏桀、殷纣王、周厉王、周幽王为例,说明君主失去权威、以邪临民必遭毁灭。最后,里革将君主喻为民众的川泽,认为民众的美恶都是出于君主的引导。先秦时期经常发生以臣弑君事件,如何评价这些事件,是当时思想理论界的一个重要课题。里革之所以认为错在君主,是因为君主有“过”与“邪”,专制君主本身做尽坏事,他们被杀纯粹是咎由自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