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 飞

岳飞(1103—1141),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南宋抗金名将,受宗泽赏识,历任清远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少保、河南北诸路招讨使,进枢密副使。被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罪名杀害。追谥武穆,封鄂王,改谥忠武。有《岳忠武王文集》十卷,存词三首,充溢爱国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