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我要留神周围的女孩(3)

七年以后(有谁在乎究竟是几年呢),整个爱情经历已经扭曲变形,恍若隔世,就像透过前门的小孔回放旧事。但在当时,这是我生活中最惨痛的经历,惨痛之极,我想到了写诗。现在少不更事的"琳恩"终于痛定思痛,不再像当年那样悲哀,甚至可以笑对这一段伤心往事。但当时我痛苦得失去了理智,还一再重蹈履辙。就在1994年春天(我发誓确有其事),一个曾经跳过脱衣舞的专科学校女生似乎对我产生了兴趣。她比我大—嘻嘻,这在当时真算件大事(她二十五,我才二十岁)。大家可能认为,没有什么社交的男人5~12月期间有了艳遇应该求之不得,但我却心有余悸,读者应该能体谅我。

典型金发碧眼的脱衣舞女都没脑子,为了钱能脱得一丝不挂,可这位跳过脱衣舞的女生却不在此列,倒不是因为我愿意给她钱。我拒绝了她,因为我还心存侥幸,盼着能挽回世界上最好的女人(有待确认)的心。

这一时期约会时,我也不遗余力地分析对方(我是不是该约个跳过脱衣舞的女人?我能不能约个跳过脱衣舞的女人?一个跳过脱衣舞的女人为什么会和我约会?),我"分析得头昏脑胀",就差为每一位未来的女友都来个问卷调查,但还是于事无补。很明显,我仍在寻觅我理想中完美的女人,所以就忘了自己还远远不够完美。

1994年秋天,真是棋逢对手,我遇到一个17岁的女孩(我21岁)。她当时上天主教学校,"不得不"穿校服。讨厌的是,长筒袜是个不好解决的问题—长筒袜不能脱下来,因为一个叫"上帝"的纨绔子弟是这么规定的。我直截了当地承认自己是无神论者,显得我既有个性又令人退避三舍,但她最终都没法弥合我们之间的信仰分歧。

那么,我怎么会遇到一位17岁的女孩呢?我们是在游泳课上认识的。1994年夏天我开始在校外打工,同时上一些救生员必修课。这跟"海湾救生员"不一样(我想在室内游泳池上班),但我采用了的新一套健身法,哪怕当众脱掉衬衣,也没有哪个小孩会指指点点笑话我。

从专科学校转到大学以后我的生活有了起色。低成本杂志第一期1994年12月问世了,1995年3月第二期又和读者见面了。我终于发现了单身生活的价值。也是在这一段时期,我在游泳池打工,业绩不错。这工作的好处是减肥很有成效,挣钱不少,女性和男性员工的比例也很可观,女性占65%,男性占35%。不好处是我长了山羊胡子,还戴着50年代花里胡哨的黑框眼镜。

但很遗憾,我的体格有了长进,心性却不见长,大部分时间我都像默谷先生一样到处瞎转悠。不过1995年春天我认识了一位年轻可爱的女大学生,几乎成功地逃离了寂寞星球。可是很倒霉,第一次幽会时,我就阴差阳错地以为她有男朋友。所以我只能偶尔和她出去拖拍,还向她借了几张独立摇滚专辑,给她发那种油腔滑调的电子邮件。但整个过程中我一直以为她有男朋友。现在回想起来,这位大方随和的妩媚女生真是楚楚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