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与帝国

1919年3月时,欧洲人在亚洲许多地区的支配已普遍陷入危机。3月10日,埃及的英国官员报告,民族主义领袖萨德·札格鲁尔(SaadZaghlul)被捕之后,开罗发生起义。不过几天,起义就扩及三角洲诸镇和上埃及。死了1000名埃及人之后,起义被镇压;政治动乱则难镇压得多。4月初,英国统治的印度发生几场起义。在旁遮普省(印度军队的主要征募地区),英国人面临了一场他们认为有组织而以推翻英国人统治为目标的起义。英国人的残暴反制,使死伤在4月13日达到最惨重程度,将近400名起义者遭部队射杀。在土耳其的安纳托利亚(已有部分地区被巴黎和会指派给奉行扩张主义的希腊治理),5月时,在凯末尔(战前的“青年土耳其党”成员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奥斯曼军队的将领)领导下,开始民族起义。在安纳托利亚东南部,一场库尔德人起义危及英国人对其所占领的摩苏尔省本已不稳的掌控。在以大马士革为政治活动中心的阿拉伯中东,阿拉伯人迫不及待地等着列强实现其同意建立自由阿拉伯国家的承诺,但心里对此也疑虑日深。在前沙皇帝国境内,巴什基尔人(Bashkir)、鞑靼人、哈萨克斯坦人、阿塞拜疆人、中亚地区的穆斯林,在1917年俄国革命时就已跟着开始为自由而抗争,而这时,抗争是成是败也在未定之天。最重要的是,1919年5月中国所发生的事,显示自1911年以来似乎陷入泥淖的中国革命,终于启动。北京的五四示威游行,以巴黎和会决议让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的势力范围为抗议目标,却代表一场更波澜壮阔的民族觉醒运动就此展开。这时候,所有知识分子似乎都认同中国必须是个宪政国家,而非王朝制帝国。让中国恢复完整主权、取消外国(特别是英国)租界和特权、被国际社会视为平起平坐的一员,成为中国新民族主义的目标。五四运动对东亚,对与中国相邻或境内有华人少数民族的受殖民国家,注定有很大影响。

当然,这些运动和类似的运动在1918年至1919年出现,绝非突发事件,而是酝酿已久。在大部分情况下,它们乃是建立在此前即发出的要求上:要求成为独立国家,要求自治或至少被承认为自成一体的族群。被迫动员参战(上战场或供应物资),或通过他人遭遇间接感受到这所带来的苦难和损失,引发了民怨,使民族主义者的反抗声音得到更多人支持。“一战”结束或(一如俄国的情形)帝国统治瓦解时,政治气氛迅即沸腾。那是一种夹杂忧心与希望的复杂心情所引起的:忧心战时的压迫将继续,不知伊于胡底;希望欧洲的帝国体制瓦解和1918年时协约国所宣扬的自治承诺,将代表新“民族”时代的开端。使自己的奋斗目标得到巴黎和会的承认,说服和会列强纠正历史错误,为自己民族的独立赢得认可,乃是埃及、土耳其、阿拉伯地区、伊朗、中国之民族主义领袖的主要目标。这一策略失败或上述目标无望实现时,他们即转而采取更直接的办法。

结果是有好有坏。在埃及,短暂的人民起义留下政治动荡的苦果。英国的调查结果,将人民的怒火大部分归咎于战时积累的怨恨:通货膨胀、物资不足、征调人员与牲畜供英帝国对抗奥斯曼帝国所带来的怨恨。但战争结束时,埃及精英阶层深深怀疑英国打算将埃及彻底纳入其帝国体系(这时英国仍未正式吞并埃及),于是组成华夫脱党(华夫脱意为“代表团”)代表埃及参加巴黎和会,为埃及在1882年前就已享有的实质独立(或更好的地位)争取国际支持。英国粗暴拒绝华夫脱党参加和会的请求,关押该党领袖以防范他们大搞群众运动,随之激起1919年3月的起义。罢工、示威、谣言和恐惧的催化效应,与阶层划分森严的社会里更大的社会紧张来源相互激荡,使情势一发不可收拾。起义被镇压之后,政治气氛转为深深的怨恨。英国人透过埃及裔部会大臣和埃及国王(1917年已改头衔为苏丹)控制埃及,认为透过这种间接统治方式,可以在较少正面对抗的情况下取得他们想要的:垄断埃及所受的国外影响,并且掌控苏伊士运河(英国东方帝国的生命线),确保它绝对畅通。他们主张,埃及绝不可能享有“真正”的独立。但1919年3月后,所有埃及部会大臣都要求英国让埃及独立,否则辞职。没有了埃及裔大臣,英国面临来自埃及各地的全面反抗:官员不合作,教师和神职人员谴责,运输业和公用事业的主要工人罢工,甚至还用起英国人最害怕的“爱尔兰人”办法——抵制、暗杀、恐怖攻击。1919年3月至1922年1月间,英国人绞尽脑汁欲找出一个可以安抚埃及领袖“温和”派,分裂反英民族主义同盟的办法。直到英国宣布埃及是独立国家(但国防、外交事务得听英国的“建议”),强烈的反英情绪才渐渐平息。 [1]

在阿拉伯人地区,问题更为复杂而棘手。推动建立阿拉伯人国家的力量,乃是费萨尔与其哈希姆氏族(奥斯曼时期伊斯兰两大圣地的世袭统治者)及叙利亚显要人物组成的联盟。费萨尔是麦加行政长官之子,就是他在1916年后,在英国的协助与鼓励下,领导阿拉伯人反抗奥斯曼帝国统治,也是他迫使列强承诺“一战”结束时让阿拉伯人独立建国。叙利亚显要人物则在1914年前,就已率先倡导阿拉伯人反抗奥斯曼统治。事实上,从19世纪60年代起,叙利亚就已开始被认为是阿拉伯人的祖国。 [2] 费萨尔和叙利亚人都知道不能太乐观。他们知道巴勒斯坦会被划出去治理,目的之一是让犹太人得以建立“民族家园”。他们还知道,1916年时英、法已同意瓜分阿拉伯人土地,把今日的叙利亚、黎巴嫩划归法国监管,把今日伊拉克大部分地区划归英国支配。雪上加霜的是,情势不久就表明,在巴格达成立的新英国政权认为阿拉伯人建立统一国家的构想是鸡毛蒜皮甚至荒谬可笑的事,该政权无意让巴格达的显要人物与他们在大马士革的友人合作。费萨尔希望的,乃是英国人改变心意,废除与法国的那项协议,创建一个或数个受宽松保护的阿拉伯国家。在这之前,英国人已同意他领导由英国人全权掌控的大马士革临时政府。费萨尔本人想用钱使法国人支持其想法,想让犹太人放心,他们的“民族家园”在阿拉伯政府管辖下会很安全。但他的希望和外交折冲双双落空。到了1919年结束时,英国人已同意将部队撤出叙利亚,把该地让给法国。来年春天,欧洲诸战胜国(美国已退回“孤立”状态)以国联最高理事会的身份发布命令,将阿拉伯地区分割为数个“托管地”治理,直到每个“托管地”被认定适合自治为止。巴勒斯坦和外约旦划归英国治理,新成立的国家伊拉克也是。伊拉克由三个泾渭分明的省份拙劣组成:拥有庞大库尔德人口的摩苏尔省,由逊尼派穆斯林精英支配的巴格达省,位于南方而人口绝大多数是什叶派穆斯林的巴士拉省。但叙利亚归法国,且领土缩小,原叙利亚南部划归英国托管,原叙利亚部分地区划为黎巴嫩,成为法国另一托管地。费萨尔政权在大马士革召开“叙利亚国民大会”,谴责托管决定,呼吁阿拉伯人追求统一、独立,以费萨尔为国王。费萨尔组成临时军队,试图阻止法国占领。1920年7月,阿拉伯军与法军交战,战败,费萨尔出亡。

尽管阿拉伯人创建“大叙利亚”这个自由阿拉伯国家的梦想已遭打破,英、法对阿拉伯地区的瓜分仍极不稳固。叙利亚的抗争运动已传播到伊拉克,巴格达的显要人物(其中某些人透过一秘密会社与费萨尔的支持者声息相通)强烈反对英国人在“一战”结束时已强制施行的殖民式统治。1920年6月,他们的政治不满得到巨大响应。在幼发拉底河流域的乡村,对外族统治和苛捐杂税积压已久的不满,爆发为动乱。英国人竭力镇压,调来越来越多的部队,投入越来越多的资金,设立由阿拉伯人领导的政府一事,也变得越来越急迫。丘吉尔(掌管阿拉伯中东的殖民事务大臣,但埃及不在其管辖范围内)主张,流亡在外的费萨尔是最合适的领导人选,因为看来只有他有本事和威望让这个摇摇欲坠的托管地不致土崩瓦解。但费萨尔是否能办到,在什么条件下办到,仍在未定之天。因为伊拉克的命运,只是一更大问题的一部分。1920年结束时的情况显示,一个具敌意和侵略性的新土耳其国家从奥斯曼帝国废墟中兴起,恢复其在阿拉伯地区的政治支配地位,变得越来越有可能。1921年至1922年,凯末尔将小亚细亚大部分地区纳入其土耳其共和国的统治,粉碎了英国的两个企图:建立一个由苏丹统治的弱小土耳其附庸国,将西安纳托利亚的大部分地区转为“大希腊”的“爱奥尼亚”延伸部(大希腊计划)。 [3] 1922年9月,凯末尔夺下士麦那(伊兹密尔),进军帝制时代故都君士坦丁堡,与驻守恰纳克(Chanak)防卫达达尼尔海峡的英国小支守备部队相遇。大危机隐然就要爆发。如果英国、土耳其之间重启战端,整个中东的政治前景将回到混沌。 [4]

经过数个月密集的外交折冲,1923年7月《洛桑条约》出炉。该条约承认土耳其为独立共和国,把君士坦丁堡完全还给土耳其(1930年正式改名伊斯坦布尔),撤除欧洲人对土耳其的安纳托利亚心脏地带的势力范围要求,废除外国人享有治外法权(“外侨权利”)的旧制度,使土耳其摆脱欧洲债权人先前所设“奥斯曼国债管理局”的束缚。《洛桑条约》规定了人口的交换,将土耳其境内的“希腊裔”基督徒和希腊境内的穆斯林“土耳其人”各赶出世居已久的家园,从而铸下未来的祸端。 [5] 土耳其人接受博斯普鲁斯、达达尼尔两海峡非军事化,接受阿拉伯地区脱离其掌控,同意其对摩苏尔的领土要求交付裁决。这是很大的妥协,反映英国、土耳其双方都不愿重启战端,反映苏俄在1920年后些许恢复了其对这地区的影响力(见后文),反映凯末尔急欲按照战前改革派所支持的欧洲路线建造其新土耳其国。在英、法两国巩固其对新阿拉伯托管地的掌控过程中,这是关键阶段。这让法国得以全力夺下叙利亚,敉平接下来发生的大起义(1925—1927年);并且让英国得以在付出少许代价的情况下就将势力伸入伊拉克——英国提供空中武力协助费萨尔消灭其反对势力,换取英国保护通往波斯湾的要道和空军抵达印度所需的基地。但战后反抗运动的风起云涌,已在中东政局烙下深刻的印记。

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自治要求一直遭严厉拒绝。但在埃及和伊拉克,英国已不得不同意给予广泛的自治权,承认两国的独立主张(1922年承认埃及独立,10年后承认费萨尔领导的伊拉克独立),以换取英国对战略要地(特别是苏伊士运河)的掌控,就连外约旦都获准拥有自己的(哈希姆氏族)国王。瓜分虽令阿拉伯人伤痛,但阿拉伯中东并未完全沦为殖民地,战前觉醒的泛阿拉伯意识并未遭铲除,仍留有许多空间可供这意识生长。欧洲的支配(主要是英国的支配)从社会和文化的角度看,浅而不稳,它在很大程度上倚赖会变动的地缘政治因素:在德国失势而俄国陷入孤立的情况下,大国之间的敌对暂时缓解。在大萧条时期,欧洲对阿拉伯的支配未从贸易的扩张或该地区跻身国际经济舞台得到多少助力。石油业的增长迟缓(中东产油量在1920年时只占全球1%,1939年只占5%,且这5%几乎全产自伊朗西南部),使其无法成为欧洲帝国主义势力的特洛伊木马。战争帝国主义的短暂兴奋一旦过去,不管是英国,还是法国,都对建立阿拉伯帝国(特别是要花大钱的帝国)兴味索然。 [6] 如果说瓜分中东是帝国扩张的最高潮,那也是最快衰退的浪潮,最短暂的帝国扩张时刻。

1918年到1923年的动乱时期获益最大的,似乎是土耳其和伊朗。在此之前,两国都面临沦为保护国或跌至更卑下地位的屈辱处境:土耳其是遭占领的奥斯曼帝国的残余领土,伊朗是“一战”战胜国英国的附庸国。1914年之前这两国几乎已无法承受的外部压力,将在这时期骤然减轻,而使两国受惠。1923年后,不管是苏联还是英国,都无心积极干预这两国的内部事务,英、苏都把心力放在自己的国内要务上。两位才智不凡的国家建造者抓住这机会,贯彻1914年前改革派所梦寐以求的变革。凯末尔(后来被尊称为“阿塔图尔克”,意为“土耳其之父”)在已败亡的奥斯曼帝国的安纳托利亚核心地区(该地区的基督徒少数群体已大部分遭“清除”),打造出土耳其共和国。在凯末尔的共和国里,保守的穆斯林是最大敌人,是建造独立自主、不受心怀不轨之列强支配的现代国家的最大障碍。新的法律改变了衣着(禁戴使穆斯林信士得以让头触地的无檐非斯帽)、字母表(以拉丁字母取代阿拉伯字母)、教育(禁止学校教授宗教课程)、姓(规定土耳其人取西式的姓),加剧了穆斯林认同和世俗政府要求国民忠于国家之间的冲突。

凯末尔的成功,得力于为赢得希土战争、恢复土耳其独立而发起的“民族”运动。凯末尔统率一支仍以实现其民族大业为目标的军队,他还承继了奥斯曼帝国在1914年前改革时留下的现代化行政体系。在伊朗,情况必然较为棘手。“一战”及其后续效应,已加剧伊朗内部的冲突,几乎摧毁德黑兰中央政府;外国(英、俄及后来的苏联)军队占领、山头势力割据称王、少数民族运动、社会动荡、部落自行其是,使伊朗眼看就要亡国。在这危急存亡之秋,哥萨克旅(有名无实的德黑兰中央政府底下唯一的正规部队)军官礼萨汗(Reza Khan)于1921年2月发动军事政变,得到广大支持,因而得以和苏联、英国协商撤军事宜。权位稳固之后,他立即发动改革——与奉行凯末尔主义的土耳其所施行的改革极为类似。他建立大军以肃清地方叛乱,平定桀骜不驯的部落。新建的铁路和公路,增加了中央政府的掌控力。针对头戴物(规定戴有檐帽或无檐帽)、取姓(礼萨汗取姓“巴列维”)、女性待遇、禁蒙面罩所颁的法令,表明礼萨汗主要对付的目标是毛拉的势力。虽面临反抗,礼萨汗仍成为实质上的独裁者,于1926年4月称王。他以军队和行政系统,加上巨大的王朝地产和广泛的宫廷赞助,支撑起他的权力。礼萨汗打造出新的帝制国家,国力之强大远超过卡扎尔王朝所希望建立的国家。他未倚赖外国资金或给予外国人特许权,就获得此成就(卡扎尔王朝就因给予外国人特许权而使原本一盘散沙的反改革派集结),关键原因在于他有一个新财源。因为,尽管礼萨汗在最后关头(出于谨慎)未将波斯湾北岸的油田控制权从拥有特许开采权的英国公司(英国政府拥有51%股份的英波石油公司)手中夺回,那些油田在1913年后的收益增加了百倍,却使他收入大增。但对他而言,一如对阿塔图尔克(死于1938年)所打造的土耳其共和国而言,真正的考验要到他们巧妙利用的地缘政治平静状态,在1939年后崩解为战争时才会降临。 [7]

在西南亚如此多地区陷入动乱的这个阶段,“伊斯兰教”对政治的影响却出奇地微弱。在团结中东人民反抗外族宰制的过程中,穆斯林认同感无疑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在土耳其、伊朗、埃及和阿拉伯地区,民族主义运动却与宗教没什么关系。特别是在叙利亚,基督徒一直属于那些最大力提倡以语言和文化为结合纽带,而非主要以宗教为结合纽带的阿拉伯民族主义人士。伊斯兰教发挥更大影响力的地方,在更东边的印度。1914年前,印度穆斯林对于自己在更广大伊斯兰世界里的地位的体认,就已急剧加深,且至此时仍在加深。由于奥斯曼苏丹(即使只是名义上)也是哈里发,即“(穆斯林)信士的统帅”,英国与土耳其交战对他们的心理冲击就更为强烈。英国派了许多印度军队前去和土耳其军队交战,鉴于印度军队里有许多穆斯林士兵,英属印度政府只要发现穆斯林政治人物和报纸发抒泛伊斯兰情感,即使只是一丁点儿的流露,都立即予以压制,几名印度穆斯林领袖因此在狱中度过“一战”的大部分时期。当英国承诺改革(大幅扩大民选印度领袖参与省级事务的权力),同时扬言罗拉特法案(Rowlatt Act)所赋予的逮捕、拘禁等战时特殊权力将无限期继续施行,强烈愤慨就特别爆发自穆斯林。 [8] 对此法案的抗议行动(甘地成为全印度知名政治领袖后,在其第一场大型运动里所策划的行动)协助引发1919年的反抗事件,间接促成英军将领戴尔为报复欧洲人在该城遭杀害,而残酷枪杀印度人民的阿姆利则(Amritsar)屠杀事件。 [9]

乍看之下,甘地不可能成为印度穆斯林的盟友。他是信仰印度教的改革者,希望把较简单、较具精神性的那种印度教套用在社会、道德的改革计划上。节欲、贞洁、自制、谦逊全是甘地主义的理想。但一如前一章提过的,他在战前宣言《印度自治》中,已将这些美德与印度自治相联系。他主张,它们只有在自治村社里才可能真正实行,而过去印度原就由众多自治村社组成。那是流于幻想的对过去印度的认识,在某些方面反映了英国官员所提出的历史,也反映了托尔斯泰(1910年殁)后期著作的影响和他对俄国农民公社的理想化认知。但在一个农民仍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这观点非常能打动人心。不过,甘地坚持只有英国殖民统治结束,印度才有可能开始重整道德,因为这坚持,他的主张才变得极为激进。英国统治是西方外来文化腐化印度的工具,推翻英国统治的要求相当迫切,但要透过道德压力,而非透过暴力。甘地的目标,乃是打一场心理解放的大战役,以终结印度的受支配地位。因为是印度人“同意”让英国人统治,“同意”遵从英国的司法、法律体系,“同意”采用英国人的经济观点、政治看法,“同意”效法英国人的教育、文化发展之道的。打破这一心灵桎梏,确立从印度角度而非英国角度思考的自由,以“非暴力抵抗”对抗有形的权力,乃是印度得以快速获得真正独立的最稳当途径,甚至是唯一途径。

这些观念与印度民族主义政治圈的主流观点大相径庭。印度国大党在19世纪80年代就开始为自治而奋斗,但该党领导人希望接管英国的印度政府,无意摧毁该政府对乡村社会的掌控,不想建造无政府主义的乌托邦。他们欣赏代议政体和文官体系之类的英国制度,认为那是建造新印度国家的基础——由上而下建,而非由下而上建。他们不赞成与英国完全决裂,希望印度成为像加拿大那样忠于英王而属于大英帝国一员的自治领。他们认为甘地的想法是怪人的想法,其中有些人认为那些想法无害,另一些人则觉得危险(甘地是受英国教育的律师,先前在英国或南非待了20年,1915年回印度时已46岁。以他这样的出身,会有上述想法,更显奇特)。国大党领袖希望印度在“一战”时忠于英国,可赢得政治回报,而英国的确给了某种程度的回报。但1918年英国提出的“改革”建议,令他们大失所望。国大党要求仿照“白人自治领”,建立由印度人担任中央政府部会首长的议会制政体,但这些“改革”建议对此要求几无让步,反倒以省为印度人参政的主要领域,(许多国大党领袖认为)其目的明显在于扩大印度诸地区间的差异,阻挡印度迈向真正的民族国家。改革受挫,使甘地直接采取政治行动的方法,吸引力一下子水涨船高,直到1919年出现动乱,他的方法才失去人们的青睐(许多国大党政治人物是地位崇高的地主)。但1920年,甘地找到另一个赢得国大党支持的办法。 [10]

关键在于战胜国加诸奥斯曼帝国的和平条款,令穆斯林领袖日益愤慨。在这之前,奥斯曼帝国的落败和这最后一个伊斯兰大帝国的瓦解,已使印度穆斯林惊恐。他们担心伊斯兰圣地的守护权落入异教徒之手。事实上,位于耶路撒冷的伊斯兰圣地已落入英国掌控。但欧洲列强计划剥夺土耳其对君士坦丁堡的掌控,令他们大为愤怒,在他们眼中,那是对苏丹/哈里发的蓄意羞辱,对世界性宗教伊斯兰教之威望的直接攻击。为向英国政府(那些计划的主要制订者)施压,他们开始展开有计划的行动,在印度的穆斯林之间,撩拨起反对基督徒攻击“哈里发之位”(奥斯曼苏丹身为穆斯林信士统帅的世袭职位)的愤慨情绪。甘地从这运动中得到启发,把旁遮普省非暴力抵抗运动所受到的残酷镇压(“旁遮普的不公”)与“哈里发之位的不公”相结合,呼吁穆斯林和印度教信徒一起支持民众不服从运动,以“在一年内实现自治”。他鼓励穆斯林加入国大党,选出代表参加国大党的年度大会,结果大为成功。在穆斯林的大力支持下,甘地迫使国大党的保守派支持直接行动。他把原是政治精英俱乐部的组织,改造成入会费极低而拥有真正草根力量的群众运动组织,并把形同清谈俱乐部的政党改造成战斗机器,以骚扰英国统治当局,在有机会成为平行政府时抓住机会。

从1920年底到1922年初,甘地以印度国大党为工具,对英国殖民统治发动了某种和平战争。示威游行,抵制政府法院和学校,拒买进口的英国货,拒绝英国政府所提的改革计划(包括让印度人参与省级事务治理等),构成了“不合作运动”——收回对英国统治权的同意。不合作运动进行的同时,印度其他地方动乱频仍,且这运动俨然就要变成大规模混乱,印度的英国殖民当局为此大为惊恐。但他们最担心的乃是甘地不合作运动中的伊斯兰成分、捍卫哈里发之位运动对广大穆斯林的宗教吸引力、伊玛目的影响力、猛然高涨而可能在警察和军队中大肆蔓延的狂热情绪(穆斯林在警察和军队中所占比例超乎寻常地高)。 [11] 事实上,甘地的不合作运动走到了令人痛心的最高潮。这场高潮始于南印度部分地区的贫穷穆斯林佃农攻击他们信仰印度教的地主——所谓的“莫普拉”(Moplah)暴动,夺走1万条性命。最后,一群愤怒的暴民放火烧掉北印度的一处警察分局,杀死22人。种种迹象显示不合作运动已失控,甘地于是在1922年3月将这运动叫停,不久就被关入狱中。再不到两年,民众参与国大党的热潮已消退。捍卫哈里发之位运动也走向类似的下场。1924年,哈里发一职遭废除,但废除者不是英国人,而是凯末尔所创建的世俗土耳其共和国。穆斯林、印度教信徒联手争取印度自治的行动,失去了理由。甘地的伟大实验似乎要在呜咽中结束了。

英国人当然希望如此。但印度政局这段革命时期,留下了有力遗产。在这段时期,印度人首度看到蔓延整个次大陆的有组织群众运动,可如何挑战英国人的统治。不合作运动的失败,对甘地的心腹信徒是沉重的打击。它让他们清楚认识到,控制这样的运动、维持其冲劲于不坠有多困难。但就英国人来说,他们从此提心吊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爆发这样的群众运动,打击他们的威信,瓦解让印度裔士兵、警察、公务员、地方重要人士与英国的统治体制紧密结合的忠诚心态。事实上,对类似运动再度爆发的担忧,支配了接下来25年英国人的政策。第二,甘地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攻击,在意识形态上取得了胜利。许多印度民族主义者,仍深深着迷于英国人所创建的代议制度。甘地的成就则是使一大批潜在支持者相信,他所主张的那种具有社会内涵和道德内涵的民族主义,将满足印度农民大众的需要和希望,印度的问题得由印度人来解决。简言之,他创造了印度的民族主义,而非“英属印度”的民族主义。第三(一定程度上肇因于前者),甘地使民族主义(和国大党)成为草根运动,把农民、妇女、工业工人、森林与丘陵的“部落”民、贱民吸引进这运动。当然,人民关注的程度和国大党人数的规模,可能有涨有落(1922年后就有所降低)。但追求“乡村提升”或推广甘地教育、卫生计划的甘地主义核心信徒,构成一个行动主义者的网络,他们已蓄势待发,随时准备投入下一场“非暴力抵抗”运动。他们的机会何时会到来,仍在未定之天。 [12]

但就眼前来说,即使是像埃及那种名义上的自治,对印度人来说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甘地已大大动摇了英国人的自信,但英国殖民政权的“钢骨结构”(军队、警察、行政系统)拥有数万名印度忠仆,仍稳如泰山。甘地所急欲弥合的宗教对立、社会对立,使打造一民族主义大同盟以对抗外族统治一事,只能当作憧憬,而无法在短期内成为政治行动的实际基础。

中国的情形不同。1919年至1922年间,尽管有种种困难,中国领袖还是成功确立了1890年后似乎岌岌不保的完整主权,他们替中国在新成立的国联理事会(国际联盟的营运委员会)取得了一席之地。他们拒签《凡尔赛和约》(因为山东条款),最终迫使列强在1921年至1922年的华盛顿会议中,针对东亚局势达成新协议。他们还做出在1914年以前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在华盛顿会议上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计划,以收回关税自主权,废除领事裁判权,(逐渐)关闭外国在中国的许多租界。在反抗以帝国为常态的全球秩序上,中国比亚非世界其他地方几乎表现都要好。 [13]

当然,原因之一在于西方虽已在19世纪侵害中国的独立(一些西方国家在华享有领事裁判权,包括美国、巴西、秘鲁、玻利维亚),中国仍强烈抵抗,而未在1914年前的关键十年沦入某种半殖民的从属地位。而且,将中国改造成民族国家(而非王朝制帝国),建立可表达民众意志的共和制政府,在受教育阶层里得到惊人的快速认同。1919年5月,中国在巴黎和会主张收回德国在山东的权利遭到拒绝,引爆全国抗议,显示这种新式的爱国主义并不只限于受教育阶层。五四运动由北京的学生发起,但很快就发展成更广大的抗议行动,商人和工匠加入示威和抵制,且扩及北京以外的遥远城市。那清楚表明外国商业利益可被人民公愤重创,愤怒的群众会遵照新知识阶层的民族主义主张行事,但这种新民气并未转化为强有力的民族政府。1919年至1922年,中国除了北京有政府,广州也有一个政府。北京政府派系倾轧,其号令几乎出不了北京城。 [14] 在中国许多地方,真正掌权者是各省的督军,说难听点就是“军阀”。 [15] 军阀之间不断升高的敌意,在1922年引爆支配中国政局的内战,直至1928年蒋介石攻下北京才结束这场混战。华盛顿会议上签订的条约对中国主权国家地位的热情支持和遵守该条约的严正承诺,有点令人费解。因为要说有什么变化,推翻帝制后中国的内乱,似乎反倒引来和1914年前一样严重的列强干预,甚至更严重的干预。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情形似乎就已是如此。1915年1月,日本一了解到欧洲的战争规模浩大,立即向中国政府提出《二十一条》,其事项写在“带有机枪和无畏级战舰之水印”的陆军省文件上。 [16] 日本提出最恶毒的不平等条约,要求中国政府同意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利,扩大日本在中国东北的特许权并延长其租借期限至该世纪结束,未经日本同意不得向外举债发展福建(距日本通常的势力范围极远的南方沿海省份),须聘用日本人担任“政治、财政、军事”顾问。 [17] 总而言之,日本人要将中国纳为实质上的保护国。中国政府没有盟邦或军队为后盾,只能屈服,签署经过修改后的不平等条约《中日民四条约》。这为日本势力在华北的迅速扎根开了方便之门,使北京政府日益倚赖向东京借款。沙皇的下台和沙俄帝国的解体,为日本支配中国的野心解除了最后一道真正的障碍:在战争阶段,英国和美国都无意挑战日本。1918年3月苏俄与同盟国签订《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约》后,英美认为苏俄可能落入德国之手,为阻止此事发生,英、美同意出兵西伯利亚,但出兵最多者是日本,预期从此获取最大利益者(势力深入内亚)也是日本。因此,1919年的山东决议属于战时东亚权势的重大变动。随着中国陷入分裂(广东政府已在1917年出现),地方军阀收受日本资金,一时之间,中国似乎可能成为以东京为中心的庞大非正式帝国的一部分。

但这并未发生,原因在于中国的政治情势与东亚诸大国的冲突关系猛然合流。北京的号令的确不及于各省督军,但在“收复权利”这个问题上,(以北京的新大学为中心的)北京知识精英的民族主义计划, [18] 几无疑问地赢得了中国沿海条约口岸城市的民众支持,那是五四运动的深远影响。到了1920年结束时,北京政府已废除德国、奥匈帝国(“一战”时的中国敌国)的领事裁判权,布尔什维克政府已宣布放弃沙俄对华的权利要求。接下来,北京政府似乎非常有可能通知其余与中国签有不平等条约的强国,包括英、日、美,废除在华享有的特权。 [19] 北京政府若出此招,不难想象那会在上海和其他地方激起如何爆炸性的效应,也不难想象面对接下来必然出现的群众示威和抵制,保护外国利益和资产有多困难。眼下的情势,促请北京支持渐进式改变,似乎较为保险。对英国人和美国人来说,还有一个理由要他们与北京妥协。他们已惊恐地看到日本势力日益坐大,不相信主导日本政策的“军国主义集团”。 [20] 在1920年这一整年中,他们催促日本政府将其商业特许权交由一国际财团共同经营,反对日本在关外的中国东北拥有特殊地位。 [21] 英美的施压令东京既恐惧且愤恨,但还有其他理由要日本领袖不得不改变其东亚政策。他们遭遇国内情势不安的问题,而那有一部分肇因于战时经济的压力。 [22] 远征西伯利亚,伤财又死人,极不得民心。 [23] 没有了俄国的旧威胁,东京更难对国内人民自圆其说。至于在朝鲜,独立运动于1919年遭残酷镇压,当地政局的稳定为当务之急, [24] 而且日本人和西方人一样忧心,中国的反帝国主义情绪可能失控,使他们的商业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特别是中国如果拒买他们的纺织品的话。 [25] 安抚已是不得不走的路。

结果就体现在1921年至1922年华盛顿会议的各项条约当中。西方列强和日本保证维护中国的独立和完整,针对不平等条约的革除拟订了计划。任何大国都不得在中国寻求特殊权利或达成排他性的协议。一时之间,中国似已恢复了在动荡的19世纪90年代痛失的民族尊严,但国家地位革命,并非故事的结束。从1922年起,外国在中国的利益团体遭遇日渐壮大的激进民族主义。第二场革命(社会和政治的革命),使华盛顿会议为恢复中国完整主权所拟的不慌不忙的时间表,显得过于自满。革命的发源地是南方大城广州。广州原本就是反清政治运动的中心,有位中国沿海的老保守派说,广东人是“中国的爱尔兰人”(这不是恭维)。 [26] 广州距香港不到130公里,而香港是广州的外港和帝制时期异议分子的安全避难所。1911年前,孙中山就在香港为创建同盟会(国民党前身)而奋斗。 [27] 推翻清朝的各省新统治者(其中许多是军人),其横征暴敛和压迫,令商人和工匠日益不满,但孙中山欠缺大量追随者,难以利用这股民怨实现其理想。受教育阶层(包括年轻的毛泽东)痛恨因军阀、军人掌权而有志难酬,但孙中山也无法打动这些人;1922年,他甚至被军阀陈炯明赶出广州。但接下来三年,情势有了惊人的改变。因为在1923年,孙中山与苏联布尔什维克政权派来的代表达成划时代的协议。他接受苏联的军援提议,同意让苏联顾问团按照列宁主义模式重组国民党, [28] 与成立不久的中国共产党相互提携。国民党和共产党开始在农民和城镇工人中打造群众基础, [29] 建立起自己的军队后,终于具备了打败军阀并建立新国家的能力。 [30]

革命年是1925年。最初,情势对国民党不利,国民党失去广州(但为时不久),其领袖孙中山早逝。但5月30日,大批学生在上海公共租界示威,声援罢工工人,英国巡捕枪杀十多人,上海(外国企业集中地)的劳资冲突爆发为暴力事件,庞大抗议潮席卷长江流域和沿海地区。 [31] 6月23日,再次发生示威民众遭枪杀事件,这次是在广州的沙田租界。香港全面罢工和抵制英国贸易,直接挑战英国当局。国民党从这次抗议风潮中获利,以有实力进行有效统治的民族主义运动组织的形象,得到人民信任。苏联的支持、群众运动、北方军阀之间的残酷内战,为矢志驱逐所有外国势力的民族主义政府重新一统中国,创造了有利条件。1926年7月,国民党军队从广州北伐,目标遥指北京。该年结束时,国民革命军已抵达位处华中交通枢纽的大城武汉,攻下南京、上海指日可待,中国的主权(在华盛顿会议上得到热情支持)眼看就不再有名无实。在旧秩序里拥有最大利害关系的英国,开始趁着革命军上门之前,赶紧撤离最难防守的军事基地。 [32] 上海(最大的通商港埠)的庞大外国势力(日本和西方),未来命运会如何,没人说得准。

战后这场有关革命与帝国的大戏,有个奇怪但重要的结尾。在北欧亚的大部分地区,最重要的发展乃是帝俄的命运。帝国显然已在1918年的混乱中解体。随着沙俄政权的瓦解,列宁所谓“国家监狱”的受征服子民,得以一尝自由的滋味。在乌克兰、高加索、中亚,以及在俄罗斯人本部境内的少数民族(例如巴什基尔人和鞑靼人)里,独立政权争取当家做主。就当时情势来看,他们如愿的机会很大。1918年至1919年,布尔什维克正为打赢内战而奋斗。此外,布尔什维克支持遭俄罗斯人征服的民族获得解放,把他们当作对抗沙皇专制政权的盟友。列宁本人就在其著名的战时宣言《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1916年)中宣称,殖民地人民得到自由,乃是摧毁欧洲心脏地带之资本主义的关键第一步。在1917年后,布尔什维克陷入四面楚歌之境,他们觉得这个革命原则对他们有利。面对泛伊斯兰情感在高加索、中亚穆斯林之间流传的威胁,他们亟欲先发制人,以消弭该威胁。而且一如我们已了解的,担心日本往其东亚边境地带扩张,担心英美势力伸入该地区,已促使莫斯科在1922年至1923年间先后干预华北和持民族主义立场的华南,且在后一干预中得到较大的收获。 [33]

但一如之前当政的罗曼诺夫王室,布尔什维克很快就理解到,不能在政治上掌控内欧亚 [34] 及其富有战略价值的边境地带,苏联就不可能高枕无忧。为打败内战对手白卫军,他们动员了人数超过500万的军队。 [35] 红军欲将革命斗争带进中欧,但在1920年遭波兰人挡住。但莫斯科收回其对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大部分地区(在《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约》中失去的部分土地)的掌控。在伏尔加地区,莫斯科最初似乎乐见巴什基尔人和鞑靼人独立建国,但在1920年期间,莫斯科中央又重新确立其对该地区的掌控。 [36] 在中亚,当地穆斯林精英欲恢复40年前所失去的自由,遭到移居该地的俄罗斯人(其中许多是铁路职工)反抗。但1920年2月和9月,红军抵达,先后攻占希瓦和布哈拉,打破这混沌局势。“巴斯马基人”(Basmachi)战士发动游击战,但1921年时终究失败。在高加索,莫斯科最初行事较谨慎。它小心翼翼地与土耳其、伊朗(对抗英国在中东势力的潜在盟友)都保持友好,其军力不足以征服此群雄割据的地区。它面对难对付的格鲁吉亚政权,在1920年5月承认其独立。但到了该年结束时,苏俄的战略地位已变得较为有利。“一战”结束时,英国国力已开始从高峰滑落。 [37] 亚美尼亚人担心遭重获新生的土耳其征服,于是放弃独立以换取莫斯科保护。来年,基于类似理由,格鲁吉亚人跟进。到了1921年结束时,莫斯科已掌控沙俄时代的旧高加索诸省。然后,1922年,日本撤出西伯利亚,莫斯科恢复其对太平洋沿岸地区(1860年后从中国夺来的土地)的掌控。俄罗斯帝国重现。 [38]

这一惊人的结果,无疑要大大归功于托洛茨基红军的能征善战。但同样重要的因素,乃是在构成内欧亚的庞大地缘政治领域里,没有哪个对手在人力和资源的动员上,比得上莫斯科在俄国欧陆地区的动员。但布尔什维克虽然打赢内战、恢复版图,却没有资源和意愿重启战前俄国的帝国主义扩张模式。1918年至1923年,国家陷入内战、外国入侵、经济崩溃、农民起义、用兵失败、国家机器形同瓦解的内忧外患中,在这种情形下,上述结果可说是不得不然。列宁坚持,若要赢得旧沙俄帝国境内非俄罗斯人的效忠,只能透过政治让步和对他们的民族愿望表示支持。落实这一政策的民族事务人民委员,是离开故乡格鲁吉亚出来闯天下的斯大林。斯大林是经验最丰富的边境战争老手,“草原政治”的操弄高手。 [39] 在他高明的手腕下,民族政策成为打赢更大斗争的手段。后来他告诉列宁:“四年内战期间,在受到外国干预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在民族问题上展现莫斯科的自由主义。” [40] 莫斯科的特工们接获命令,要限制中亚境内各俄罗斯移民族群的沙文主义本能。 [41] 边境省份(例如乌克兰、白俄罗斯)尝试独立,不久即失败,随之被改造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由其自己的布尔什维克领袖统治。较小的受征服民族,也得到莫斯科中央的安抚——承诺让他们成为自成一体的共和国和自治区,让他们治理自己的土地,享有发展自己语言、教育、文化的“文化自治权”,可以自由建立民族国家。当然,斯大林所承诺的自由不触及主权部分,自治共和国不得有外交往来。“民族共产主义者”要把布尔什维克的奋斗目标,视为更加优先的效忠对象。事实上,布尔什维克政党国家将拥有一新的“政党帝国”,直到苏维埃各民族融合为一整个苏维埃民族为止。1922年底,斯大林生气警告道,边境地区共产党员“不愿把独立游戏当游戏”,正试图玩真的(英国人对埃及也有同样的批评), [42] 甚至想有自己的外交政策。斯大林主张将所有新成立的苏维埃共和国并为俄罗斯联邦,列宁不同意。1924年的新苏维埃宪法,保留了由平等诸国组成一苏维埃“联盟”这个法律拟制 [43]

[1] B.Pares,The Fall of the Russian Monarchy:A Study of the Evidence(New York,1939),p.476.

[2] H.Seton-Watson,The Russian Empire 1801-1917(Oxford,1967),p.653.

[3] 从时任英国大战略总指挥的米尔纳勋爵的书信中,人们可以看出英国的这些忧虑是实实在在的。这些忧虑与麦金德的“心脏地带”说——收录于Democratic Ideals and Reality(London,1919)——具有相似性,这并非偶然,因为麦金德也是米尔纳勋爵交往圈子里的一员。

[4] 关于战时内阁东方委员会的考量,可参阅J.Darwin,Britain,Egypt and the Middle East:Imperial Policy in the Aftermath of War(London,1981),第6章。

[5] 相关细节可参阅W.R.Louis,Great Britain and Germany’s Lost Colonies(Oxford,1967)。

[6] 关于埃及危机及其结果,可参阅E.Kedourie,“Saad Zaghloul and the British”,收录于The Chatham House Version(London,1970);Darwin,Britain,Egypt and the Middle East,第3、4、5章;J.Beinin and Z.Lockman,“1919:Labour Upsurge and National Revolution”,收录于A.Hourani,P.S.Khoury and M.C.Wilson(eds.),The Modern Middle East(London,1993),pp.395-428。

[7] A.Hourani,Arabic Thought in the Liberal Age 1798-1939(London,1962;repr.Cambridge,1983),p.276.

[8] 参见M.Llewellyn Smith,Ionian Vision:Greece in Asia Minor 1919-1922(London,1973)。

[9] 关于这场危机,可参阅D.Walder,The Chanak Affair(London,1969)。

[10] 关于战争和条约给人们带来的影响,可参阅J.McCarthy,Death and Exile:The Ethnic Cleansing of Ottoman Muslims 1821-1922(Princeton,1995),第7章。

[11] 1923年,英国内阁就是否从伊拉克撤出一事展开了激烈讨论,时任首相的安德鲁·伯纳尔·劳支持退出。

[12] 关于阿塔图尔克的建国历史,参见B.Lewis,The Emergence of Modern Turkey(London,1961);A.Mango,Atatürk(London,1999);M.E.Meeker,A Nation of Empire:The Ottoman Legacy of Turkish Modernity(Berkeley,Los Angeles and London,2002)。关于礼萨汗重建伊朗,参见E.Abrahamian,Iran between Two Revolutions(Princeton,1982),pp.118-65。关于石油出口价值的蹿升,参见A.T.Wilson,Persia(London,1932),p.307。M.E.Yapp,The Near East since the First World War(London,1991)是一本出色的综述式作品。

[13] 关于印度穆斯林高涨的仇恨情绪,可参阅F.C.R.Robinson,Separatism among Indian Muslims:The Politics of the United Provinces Muslims,1860-1923(Cambridge,1974);Jacob M.Landau,The Politics of Pan-Islam:Ideology and Organization(Oxford,1990),pp.182-215;M.Hasan,Mahomed Ali:Ideology and Politics(Delhi,1981)。穆罕默德·阿里因叛乱罪被英国人关押到1919年。

[14] 关于阿姆利则的最佳论述可参阅N.Collet,The Butcher of Amritsar(London,2006),尽管书名略显夸张,但它是一部细致、扎实的研究论著。

[15] 关于甘地的早年生涯,以及1919年的运动,可参阅J.M.Brown,Gandhi’s Rise to Power(Cambridge,1972);R.Kumar(ed.),Essays in Gandhian Politics(Oxford,1971)。

[16] D.A.Low,“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nd the First Non-Cooperation Campaign,1920-22”,in Kumar(ed.),Gandhian Politics;D.Page,Prelude to Partition:The Indian Muslims and the Imperial System of Control 1920-1932(Delhi,1982).

[17] 这些紧张的斗争内容可参阅B.R.Tomlinson,The Indian National Congress and the Raj(London,1976)。

[18] 参见Zhang Yongjin,China in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1918-1920:The Middle Kingdom at the Periphery(London,1991)。

[19] A.J.Nathan,Peking Politics 1918-1923(London,1976).

[20] A.Waldron,“The Warlord:Twentieth Century Chinese Understandings of Violence,Militarism and Imperialism”,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96,4(1991),pp.1073-1100;相关概述可参阅Hsi-Sheng Ch’i,Warlord Politics in China(Stanford,1976);关于地方省份的研究,可参阅Angus W.McDonald,The Urban Origins of Rural Revolution:Elites and the Masses in Hunan Province,China,1911-1927(Berkeley,Los Angeles and London,1978)。

[21] H.B.Morse and H.F.MacNair,Far Easter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2nd edn,Cambridge,Mass.,1931),p.581.

[22] Ibid.,pp.581-3.

[23] 参见Jerome B.Grieder,Intellectuals and the State in Modern China(New York,1981),pp.214-26。

[24] Yongjin,China in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p.184.

[25] 关于这一论点,可参阅艾斯敦爵士(英国驻华公使)写于1920年8月1日的备忘,收录于R.Butler,J.P.T.Bury and M.Lambert(eds.),Documents on British Foreign Policy 1919-1939,1st Series,vol.14(London,1966),pp.81-6。

[26] Y.T.Matsusaka,The Making of Japanese Manchuria 1904-1932(Cambridge,Mass.,2001),pp.242ff.

[27] C.Tsuzuki,The Pursuit of Power in Modern Japan 1825-1995(Oxford,2000),pp.210,217.

[28] Matsusaka,Japanese Manchuria,p.206.

[29] Tsuzuki,Pursuit of Power,pp.206,236-7.

[30] 关于中国对日本纺织品出口的抵制活动,参见C.Howe,The Origins of Japanese Trade Supremacy(London,1996),p.381。

[31] J.O.P.Bland,China:The Pity of It(London,1931),p.40.

[32] 关于孙中山的经历,参见H.Z.Schiffrin,Sun Yat-sen:Reluctant Revolutionary(Boston,1980)。

[33] 关于当时400位苏联顾问的经历,参见D.N.Jacobs,Borodin:Stalin’s Man in China(Cambridge,Mass.,1981)。

[34] 关于限制共产党影响力的因素,可参阅Ming K.Chan,“The Realpolitik and Legacy of Labour Activism and Popular Mobilisation in 1920s Greater Canton”,in M.Leutner,R.Felber,M.L.Titarenko and A.M.Grigoriev(eds.),The Chinese Revolution in the 1920s:Between Triumph and Disaster(London,2002),pp.187-221。

[35] 相关经典研究可参阅Hans van der Ven,War and Nationalism in China 19251945(London,2003),第2章。

[36] Ch’i,Warlord Politics,pp.223-4;Waldron,“The Warlord”,pp.1075ff.

[37] 面对中国民族主义的挑战,英国采取的策略可参见E.K.S.Fung,The Diplomacy of Imperial Retreat(Hong Kong,1991);Chan Lan Kit-Ching,China,Britain and Hong Kong 1895-1945(Hong Kong,1991)。英国派驻香港的总督与其本国以及驻北京的同僚之间意见不合的情形,并非个例。

[38] Van der Ven,War and Nationalism,第2章。

[39] R.Overy,The Dictators:Hitler’s Germany,Stalin’s Russia(London,2004),p.445.

[40] J eremy Smith,The Bolsheviks and the National Question 1917-1923(London,1999),p.98.

[41] 参见R.Ullman,The Anglo-Soviet Accord(London,1972),第10、11章。

[42] 相关经典论述参见R.Pipes,The Formation of the Soviet Union:Communism and Nationalism 1917-1923(rev.edn,Cambridge,Mass.,1964)。

[43] 关于斯大林这一时期的记述,可参阅R.Service,Stalin(London,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