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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这个数据可能出乎大家的预料。美国警队中女性警员占比为12%,但涉及枪击事件的女性警员只有2%。[2]
有意思的是,女性警员的办案成功率却并没有因此而下降。作为警察,女性在制止犯罪这个问题上表现得同样出色,可以说和男性不相上下。
原因很简单,女性开枪射击的概率仅是男性的1/6。
更具戏剧性的是,全国警务中心妇女联合会的研究表明,女警官滥用武力执法的概率是男警官的1/8。一般来说,警员队伍中如果有女性警官,那他们犯错的概率会降低,办案时造成次生破坏的概率也会降低。
穿着漂亮的礼服给黑帮头目递上传票,这个桥段听起来完全不像一支荷枪实弹的队伍发动突袭那么刺激。将一个国会议员乔装改扮送上午夜列车,这个逃生计划同样也不那么惊险。但是在这两个事例中,女性探员的存在颠覆了人们对于执法行业的一贯认识,大家不再认为这是个靠子弹和肌肉就能撑起的领域。
事实上,和犯罪做斗争通常并不需要真刀真枪地跟坏人对着干。我们可以从各种奇闻逸事中看到,警察赤手空拳制服了罪犯,化解了危机(电视里的常见桥段)。但是,大部分时候,情况都与联邦调查局对付隆巴尔蒂的招数类似。联邦调查局前任副局长贾尼斯·法代克曾说过,“在工作中,最主要的素质是良好的判断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据联邦调查局记载,在不动用武力的情况下,女性警员和女性情报人员的表现一般都优于男性,哪怕男性所应对的事件的危险指数要更低。
那么问题来了:男性并不缺乏智慧,假如执法真的只需要良好的判断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什么男性把事情弄砸的可能性高于女性?此外,假如女性真的擅长做此类工作,为什么我们在执法领域依然极少看见女性警员的身影?
其实这两个问题有着同一个答案。
凯瑟琳·基尔南是美国酒类、烟草、枪支、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局前任副局长。在她的办公桌上放着一把锁住的挂锁。每逢谈起作为一个女性为何会在执法领域取得成功,她都会用这把锁来做比喻,这样的比喻已经做了不下几百次。
她会将这把锁递给你,让你打开它。“多数时候,男人们会想方设法找出它的机关,拆开它,扭乱它,诸如此类。”她说。
相反,女人们却不这样。她们首先会试着去找找钥匙,或者猜猜钥匙会在谁那里。
基尔南认为,这恰恰是执法部门中大部分女性惯有的工作方式。她们从不认为自己能靠发达的四肢去解决问题,因此总会在动武之前尝试谈判或沟通,而这些策略往往更加奏效。[3]
丹妮丝·托马斯在纽约市警察局供职已达30年,作为布鲁克林区凶案组的首个黑人女性探员,她受到了全体同僚的敬重。她处理过校园暴力事件,破获过几十年悬而未决的谋杀案,还在布鲁克林的贫民区捣毁过瘾君子的老巢,当时说唱歌手肖恩·科里·卡特就在那儿兜售可卡因。她告诉我,多数时候,那就是一种心理战。“你得掌握和别人打交道的诀窍,”她说,要做的不是硬碰硬,而是化解冲突,“你得让紧张的局面缓和下来,要做他们的思想工作。”
一个又一个探员和警察用精彩各异的经历向我证明了同一个结论。法德雅克[4]早在做地方警官时就曾告诉我,她很清楚一个事实,那就是,“鉴于女性没有男性那样发达的上肢,因此我必须提升自己的沟通技能以避免事态升级”。[5]
回想一下荣格和黑帮老大的故事吧。焦头烂额的男性警员一心想着从隆巴尔蒂的保镖队伍中硬闯进去。而荣格只是换上一袭华服,就径直走到了对方面前。这显然只是策略的不同,但男人们就是想不到。在这个女人眼中,这只是小菜一碟。
那么,为什么主修刑事司法的女性没有大量地进入执法部门?有人说,是因为女性自知技不如人。也有人说,是因为女性不喜欢美国执法部门惯有的那种男性文化和男性做派。但恰恰是因为在力量上无法与男性抗衡,女性才得以更巧妙地和罪犯做斗争。
而且,女性没有大量进入司法部门也并非因为女性在舞刀弄枪这件事上处于劣势。在隆巴尔蒂一案中立下头功的荣格是联邦调查局排名第一的神枪手。她是联邦调查局射击比赛中首个打满十环的探员,因而也成为调查局内的首席射击教官。
尽管如此,枪在她眼中不过是大号战略工具包里的一个零件。“我们可能比男人更容易拔枪而出,”荣格说,“但是不一定要真的用它。”(接着她又笑着说道:“男人们觉得一个女人拿着上满子弹的枪是件很让人害怕的事。”)
在就团队合作的活力一事采访这些探员时,美国报刊的头条正在报道事关警察的暴力事件。好警察死于非命,坏警察却拿起枪杀死手无寸铁的平民。种族仇恨是引发这两类事件的主要原因。全国上下一片哗然,因为无论是警界还是外界,无辜的好人都成了受害者。
在暴力阴影的笼罩下,我们所探讨的一切最终不可避免地指向了这个结论:假如人们希望执法部门的人员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希望能减少暴力事件,那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女性来承担执法部门的所有工作。一切迹象都表明,只要把男性清除出去,那么打击犯罪的诸多机构将会运转得更好。
一个都不留。可事实证明,如果我们真那么做了,另一个麻烦又会跑出来。
